自2026年9月11日起,如何认证在越南或境外使用的公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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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份简单的文件必须经过多个机关才能在越南被接受时,境外文书就会变得费钱费时。一份加拿大学位证书、一份新加坡无犯罪记录证明或一份英国公司登记摘录,可能需要经过认证、越南领事认证、翻译和公证。少一个印章,文件就可能被退回、再次跨境往返。
自2026年9月11日起,越南加入1961年《海牙认证公约》,为许多公文书缩短了这一流程。当越南与另一国家之间适用《公约》时,由文件原出具国签发的一份附加证明书即可取代领事认证。越南于2025年12月31日交存加入书,而在越南实施《公约》的2026年7月23日第293/2026/ND-CP号议定已于2026年9月11日生效。
附加证明书是什么
附加证明书是一种标准化证明,附在公文书上或以电子方式与之关联,供国际使用。它确认官方签名、签署人的身份以及印章或戳记,但不核实文件的内容、法律效力,或是否适合某项具体申请。
这一限制很重要。学位证书上的附加证明书认证的是相关官方签名或印章,并不证明持有人确实完成了学业。受理机关仍会判断文件是否符合其实质要求。
这一变化为何重要
好处是双向的。越南公文书可以办理附加证明书,供符合条件的《公约》缔约国使用;外国公文书凭原出具国的附加证明书即可进入越南,免去越南领事认证。但翻译、公证或认证、文件时效要求以及特定行业的要求可能仍然适用。
越南由谁负责附加证明书,以及谁可以申请
越南的主管机关是Bộ Ngoại giao(外交部)。官方名录目前列出的办理机构为:位于河内Ba Dinh坊Tran Phu街40号的领事局,以及位于胡志明市Sai Gon坊Alexandre de Rhodes街6号的胡志明市外务厅。越南驻外使领馆不签发附加证明书。
个人或组织可以为自己的公文书申请,也可以为其他个人或组织的文件申请。第293/2026/ND-CP号议定并不因第三方提交申请而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交人仍须对合法使用及个人数据保护负责。
先确定路径,再准备文件
某国出现在HCCH的缔约状况表上,只是第一步检查。根据《公约》,如果两国中一方提出反对,加入对两国之间可能不产生效力。您还需要核实生效日期以及任何领土适用范围的扩展或排除。截至2026年9月9日,奥地利、捷克和德国已对越南的加入提出反对。泰国是缔约方,但《公约》要到2027年2月28日才对泰国生效。
| 情形 | 可考虑的路径 |
|---|---|
| 两国之间《公约》关系已生效,且该公文书属于适用范围 | 使用由文件原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
| 条约、目的地法律或既定做法已免除认证 | 使用更简便的豁免。已经取消认证的,不应再要求附加证明书。 |
| 非缔约国、存在反对,或《公约》尚未生效 | 采用传统的领事认证路径,除非另有条约提供更简便的途径。 |
| 未经任何官方证明的私人文件 | 先确认能否通过公证或认证,使相关官方行为成为公文书。随后附加证明书认证的是该官方行为,而非私人内容。 |
| 文件直接涉及商业或海关业务 | 不要默认适用附加证明书。递交前请核实排除规定以及越南的任何具体实施清单。 |
最实际的问题不只是“这个国家是不是成员?”而应该问:在我需要的日期,对于这类文件,文件原出具国与我将使用文件的国家之间,《公约》是否生效?
哪些越南文件符合条件
第293号议定将符合条件的越南公文书分为五大类。以下示例仅为实际说明,并不保证每一种版本的文件都会被接受。出具机关、格式、签名、目的国以及现行法律状态仍然重要。
| 类别 | 常见示例 |
|---|---|
| 司法和执行文件 | 法院判决和裁定,法院、检察院或侦查机关出具的文件,民事或刑事执行记录,以及执达员记录。 |
| 行政文件 | 出生、结婚、死亡及其他户籍记录,国籍或收养文件,犯罪记录证明,文凭、证书、成绩单、研究证明,以及由主管公共机关或经授权的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或健康文件。 |
| 公证文件 | 经公证的合同和交易、经公证的译文,以及以公证行为本身作为公文书的公证副本。 |
| 经认证或证明的文件 | 经证明的副本、经证明的签名、经证明的译者签名,以及经认证的合同或交易。 |
| 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文书 | 由越南机关或获授权人员依法出具的其他文件,前提是未被《公约》或越南法律排除。 |
对于企业文件,公司登记摘录或政府签发的证书可能属于行政公文书。私人董事会决议、商业合同或内部信函,不会仅因印在公司抬头纸上就成为公文书。它可能需要先经过认可的公证或认证程序,具体取决于法律及受理机关的要求。
哪些不在适用范围内或可能被拒绝
不适用附加证明书路径的文件
- 由越南外交或领事人员出具的文件。
- 直接涉及商业或海关业务的行政文件,除非该文件在2026年9月11日之前可办理领事认证。Bộ Ngoại giao(外交部)会公布相关清单。外国商业或海关文件仅凭附加证明书在越南不被接受。
- 未经符合条件的官方、公证或认证行为的私人文件。
- 拿来申请越南附加证明书的外国文件。附加证明书必须由原出具国签发。
可能被拒绝的文件
- 被擦除、涂改、拆分、替换或未经授权更改的文件。
- 伪造文件或带有伪造迹象的文件。
- 签名、印章、戳记、身份或数字签名无法与官方记录相符的文件。
- 无效、已被撤销、已被废止、违法出具或禁止携带出境的文件。
- 没有有效官方数字签名,或格式无法认证的电子文件。
- 外国附加证明书文件在越南也可能被拒绝,原因包括:附加证明书由错误的机关签发、缺少规定的标题或样式信息、已被更改或撤销,或者使用其所载内容将违反越南法律、公共秩序、国家利益或社会道德。
如何为越南文件办理附加证明书
把整个流程看作先检查路径、再检查文件。按此顺序,可以避免在确定附加证明书是否为正确的认证方式之前,就为翻译、复印和快递付费。
- 确认受理机关。准确询问其接受哪份文件、哪个版本、多新的日期、何种语言和形式。目的国对移民、法院、银行、教育和公司登记可能有不同规定。
- 核实条约关系。查阅HCCH官方缔约状况表以及原出具国和目的国的反对通知。同时核实是否已有双边条约或当地规定免除认证。
- 准备正确的越南公文书。纸质申请的材料通常包括Bộ Ngoại giao(外交部)的申请表,以及公文书原件,或符合条件的公证或认证副本或译文。请保持所有页面、印章和装订完整。
- 选择纸质或电子办理。纸质材料可直接递交或邮寄。完全在线办理需要以电子方式签发、带有有效官方数字签名的公文书。纸质原件的扫描件并不自动成为电子公文书。
- 向Bộ Ngoại giao(外交部)指定的办公室递交,或通过其公布的官方系统递交。新制度实施初期,在依赖电子附加证明书或当天完成的电子办理时限之前,请先确认哪些在线功能已经上线。
- 缴纳费用及任何快递费用。翻译、公证、认证、快递和受理机构的费用另计。
- 如主管机关要求补充材料,请一次性完整回复。申请人一般有七个工作日补充缺失信息。该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领取并核对结果。纸质附加证明书必须始终附在文件上;电子附加证明书必须始终与电子文件关联。将文件寄往境外之前,请核对目的地名称、签名、身份、印章及证明书信息。
如何在越南使用经附加证明书认证的外国文件
外国公文书必须由其原出具国的主管机关办理附加证明书。
- 向外国出具机构取得正确的公文书。
- 请原出具国的主管机关签发附加证明书。HCCH的国家概况页面列出了各国指定的主管机关。
- 确认在相关日期《公约》在该国与越南之间适用,且不存在反对或领土排除。
- 将文件译成越南语,并依照越南法律对译文办理公证或认证,除非特定行业的程序明确允许其他做法。
- 将经附加证明书认证的文件及经认证的越南语译文递交给越南受理机关。附加证明书有效且适用《公约》关系时,该机关不应再要求额外的越南领事认证。
受理机关仍可审查该文件对于具体程序而言是否现行有效、完整、相关且在法律上可用。例如,就工作许可证而言,劳动主管机关关于学位对口、工作经验、文件时效和翻译的规定,与认证是两回事。
办理时限、费用和有效期
办理时限自办公室收到完整、有效的材料之日起计算。核实文件所用的时间,或等待您补交缺失材料的时间,均不计入。
| 文件数量 | 纸质材料 | 完全在线办理(上线后) |
|---|---|---|
| 1至4份 | 1个工作日 | 在电子办理截止时间前提交则当天完成,否则为下一个工作日 |
| 5至9份 | 2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 10份或以上 | 4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第293号议定沿用现行的领事收费标准。目前的收费为每项认证30,000 VND,另加邮费以及任何翻译、公证或服务费用。递交时请在官方门户网站上确认应缴金额。
附加证明书本身不会过期。但所依附的公文书可能有有效期,受理机关也可能要求近期签发的文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能需要在规定的几个月内签发,而出生证明可能在更长时间内被接受。请始终核实具体程序的规定,而不只是附加证明书的日期。
最容易浪费您时间的错误
- 使用非官方的国家名单,而不核对HCCH官方的缔约状况表和反对情况表。一些商业名单已经过时,或只描述了与某一个国家的关系。
- 以为是缔约方就意味着《公约》自动与越南之间适用。奥地利、捷克和德国是2026年最明显的反例。
- 把外国文件拿到越南的附加证明书办理机构。只有原出具国可以为该外国公文书办理附加证明书。
- 把附加证明书当作对内容的认可。它认证的是官方签名、身份、印章或戳记。文件能否用于其程序,仍由受理机关决定。
- 在越南使用外国文件时忘记提供越南语译文,或在要求认证时使用未经认证的译文。
- 签发后拆下证明书、拆开订书钉、在印章上覆膜或更改文件。
- 上传扫描件就指望取得电子附加证明书。完全在线办理需要有效的电子公文书,并取决于官方系统是否已经运行。
- 过早办理文件。附加证明书可能不会过期,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登记摘录、医疗记录或受理机构对文件时效的要求可能会。
已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怎么办
越南的过渡规定保护已完成的工作。2026年9月11日之前经越南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文件继续有效,越南任何机关不得要求改办附加证明书。该日期之前签发的外国附加证明书,只要在其他方面有效,也同样被接受。Bộ Ngoại giao(外交部)在2026年9月11日之前受理的越南文件领事认证申请,仍按旧程序办理。议定未说明仍在越南驻外使领馆待办的领事认证申请如何处理,请向该使领馆确认。已办理领事认证的越南文件,无需重新签发原文件即可办理附加证明书。
数字化过渡是分阶段进行的。第293号议定允许纸质和电子附加证明书、公开电子登记簿、二维码核验以及完全在线申请。实际上,这些功能将根据Bộ Ngoại giao(外交部)关于其附加证明书信息系统已就绪的公告开始运行。在此之前,请预期以纸质附加证明书为主,且仅限官方门户确认可用的在线环节。
按地区列出的附加证明书《公约》缔约方完整名单
HCCH官方缔约状况表在2026年6月30日更新时列有130个缔约方。以下按地区分组仅为方便阅读,并非HCCH的法律分类。名单包括越南和泰国,尽管二者的生效日期需要特别注意;也包括奥地利、捷克和德国,尽管截至本文更新之日,由于它们提出反对,《公约》在它们各自与越南之间并不适用。
欧洲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科索沃、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黑山、荷兰王国、北马其顿、挪威、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美洲
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圭亚那、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利坚合众国、乌拉圭、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亚太地区
亚美尼亚、澳大利亚、阿塞拜疆、孟加拉国、文莱达鲁萨兰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库克群岛、斐济、格鲁吉亚、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马绍尔群岛、蒙古、新西兰、纽埃、巴基斯坦、帕劳、菲律宾、大韩民国、萨摩亚、新加坡、塔吉克斯坦、泰国、汤加、乌兹别克斯坦、瓦努阿图、越南。
非洲和中东
阿尔及利亚、巴林、博茨瓦纳、布隆迪、佛得角、埃斯瓦蒂尼、以色列、莱索托、利比里亚、马拉维、毛里求斯、摩洛哥、纳米比亚、阿曼、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舌尔、南非、突尼斯、土耳其。
递交前需要注意的例外
奥地利、捷克和德国反对越南加入。截至2026年9月9日,《公约》在越南与上述各国之间不适用。
泰国于2026年6月30日交存加入书,但《公约》于2027年2月28日才对泰国生效。在该日期之前,越南至泰国的路径仍需采用传统领事认证,除非适用其他豁免。
根据越南官方的实施通知,就本《公约》而言,格陵兰不通过丹麦适用,托克劳也不通过新西兰适用。
领土适用范围、反对情况和生效日期都可能变化。准备文件当天,请重新查阅HCCH缔约状况表和Bộ Ngoại giao(外交部)门户网站。
实用收尾清单
- 写明确切的受理机关和程序。
- 确定文件的原出具国。
- 确认《公约》关系及生效日期。
- 核实是否已有条约或当地规定免除认证。
- 确认该文件属于适用范围内的公文书。
- 使用正确的原件、经证明的副本或有效的电子文件。
- 为翻译、认证、快递和办理时间预留预算。
- 保持附加证明书附在文件上或以电子方式关联。
- 重新核实所依附文件本身的有效期或时效要求。
Easytiger要点
越南的附加证明书制度是一项实质性的简化,对于跨境传递文件的创始人、人力资源团队、外国专业人士、家庭和投资者尤其如此。但它是有条件的捷径,而不是通用印章。最有力的文件准备,从一个清晰的问题开始:为了这一具体目的,受理机关会接受什么?
一旦答案明确,其余工作就变成一份可以掌控的清单:正确的国家关系、正确的公文书、正确的主管机关、正确的翻译,以及在实体上或数字上始终与文件相连的证明书。这就是“看起来很正式”的文件与“真正推动申请”的文件之间的区别。
Easytiger帮助在越南的外国个人和小型企业了解办理流程、准备实用的文件清单,并在需要专业支持时联系已认证的法律、公证、翻译和行政事务专业人士。
资料来源
- 第293/2026/ND-CP号议定(签署文本)(Chính phủ(越南政府),越南语)
- 第293/2026/ND-CP号议定(文件记录)(Chính phủ(越南政府))
- HCCH:越南加入1961年《海牙认证公约》
- HCCH:《海牙认证公约》缔约状况表(反对情况、泰国、格陵兰)
- 越南驻美国大使馆:关于自2026年9月11日起实施附加证明书的通知
- 第3240/QD-BNG号决定:附加证明书申请程序(越南语)
编者注: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相关法律框架自2026年9月11日起生效,Bộ Ngoại giao(外交部)可能会更新实际的递交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