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住房法的修訂大幅擴大了外國人的所有權。以下介紹您現在可以購買什麼、可以擁有多長時間,以及仍然存在哪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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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住房法(第27/2023/QH15號)是一部取代2014年住房法的新法律,第43/2024/QH15號法律將其生效日期提前至2024年8月1日。核心的外國人所有權規則,包括30%的公寓上限、250套房屋的上限和50年的期限,都沿用自2014年的法律。
外國人可以購買什麼
外國個人和組織可以購買住宅項目中的公寓(共管公寓),以及經批准的住宅項目中的獨立住宅。主要限制是:外國買家合計擁有的公寓不得超過一棟公寓樓的30%(多棟樓共用裙樓時,每棟樓各為30%),在人口相當於一個坊的區域內擁有的獨立住宅不得超過250套;第95/2024/ND-CP號議定將該區域定為1萬人,與行政級別無關。
所有權期限
外國個人擁有住房的期限最長為自證書頒發之日起50年,且只能延長一次,最長不超過50年。越南公民持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要長得多。這種不對等仍是外國人與本國人所有權之間最重要的實際差異。外國組織的擁有期限不得超過其投資證書的期限;與越南公民結婚並在越南居住的外國人,按與越南公民相同的條件擁有住房。
購買流程
鼓勵但不強制使用房地產交易所。賣方為開發商等房地產企業時,買賣合同只有在雙方要求時才需公證;而個人之間的買賣必須經過公證或認證。付款必須通過在越南經營的信貸機構或外國銀行分行進行,不能使用現金。
以住房作抵押
外國業主在外國人所有權規則範圍內,享有與越南公民相同的出售、贈與、抵押和遺贈住房的權利,因此外國人擁有的公寓可以在越南用作銀行貸款的抵押物。這並不是2024年的變化:根據2014年住房法,外國業主已享有抵押權,2023年的法律沿用了這一規定。
2025年和2026年有哪些變化
自2026年8月26日起施行的第339/2026/ND-CP號議定規定了對外國個人業主的罰款。出租住房前或租約結束時未書面通知社級住房主管部門,將被處以2000萬至3000萬越南盾的罰款;通過銀行管道以外的方式支付房款,將被處以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的罰款。請參閱我們的第339號議定住房罰款指南。
在2025年地方政府重組之後,出租通知現在提交給社級住房主管部門。
自2026年2月9日起施行的第54/2026/ND-CP號議定修訂了第95/2024/ND-CP號議定,包括其中關於外國人不得擁有住房的國防區域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