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聘用第一位員工看起來很簡單:找到合適的人,談好薪資,定下入職日期。接下來就是合同。您應該簽訂一年期合同,為長期崗位選擇無固定期限合同,還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聘用對方?
答案會影響這段關係如何結束,以及可能適用哪些勞動、保險和稅務義務。對外國人和國際企業來說,越南的規定可能與他們在本國習慣的不同。首先要弄清僱傭關係與真正獨立的服務之間的區別。
根據越南Bộ luật Lao động(勞動法典),勞動合同是僱員與僱主之間就有償工作、工資、工作條件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達成的協議。
越南承認兩種主要的勞動合同:
-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Hợp đồng lao động xác định thời hạn)——有固定期限和到期日的合同。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Hợp đồng lao động không xác định thời hạn)——沒有預先設定到期日的合同。
自由職業或服務協議(Hợp đồng dịch vụ)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第三種勞動合同;它是一種獨立的服務安排,前提是實際工作關係確實是獨立的。
僅憑名稱並不能決定法律地位。如果一個人從事有償工作,並且以符合僱傭法律定義的方式受企業管理、指揮和監督,即使文件名為自由職業或服務協議,這種安排也可能被視為勞動合同。
快速對比:2026年合同框架
| 項目 |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服務合同 / 自由職業 |
|---|
| 適用法律 | 2019年《勞動法典》 | 2019年《勞動法典》 | 2015年《民法典》 |
| 最長期限 | 最長36個月 | 沒有預定的結束日期 | 按項目或工作範圍確定 |
| 外國員工期限上限 | 以工作許可證期限為上限(最長2年) | 外國員工不得簽訂 | 以服務協議條款為上限 |
| 辭職通知期 | 30天(12–36個月)/ 3個工作日(<12個月) | 45天 | 按合同條款約定 |
| 強制保險 | 強制(本地員工≥1個月;外國員工≥12個月) | 強制 | 無(服務提供者自行安排保險) |
| 代扣稅款 | 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 | 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 | 10%個人所得稅(付款≥5,000,000 VND) |
1.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Hợp đồng lao động xác định thời hạn)
固定期限合同規定了確切的期限和到期日。例如,一家在胡志明市或河內推出新服務的小企業或科技初創公司,可能先以12個月的合同聘用一名市場營銷專員,以測試市場需求。雙方都清楚預期期限,但合同仍須遵守有關提前解除和續簽的法律規定。
簽約前須知
- 期限:固定期限合同的最長期限為36個月,自生效之日起計算。
- 續簽限制:合同到期後員工繼續工作的,雙方有30天時間簽訂新合同。按照一般規定,您只能再簽訂一份固定期限合同。第二份固定期限合同之後,任何後續合同都必須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 強制保險:合同有固定到期日,並不能免除僱主的法定保險義務。強制性的社會保險(BHXH)、醫療保險(BHYT)和失業保險(BHTN)適用於合同期限為1個月或以上的越南本地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12個月或以上的外國員工須繳納BHXH和BHYT,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和已達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除外(外國公民仍免繳BHTN,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業法》下亦然)。
- 員工辭職通知:員工有權單方面辭職,無需說明理由,但須遵守最短法定通知期:
- 至少提前30天通知,適用於期限為12至36個月的合同。
- 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適用於期限不足12個月的合同。
- 僱主解除合同:僱主不能僅因項目需求變化而隨意解除合同。僱主單方解除合同須具備第36條規定的合法理由(例如經常未能按照僱主的書面考核標準完成工作、長期患病,或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以上),並遵守法定通知程序。因重組、技術變革或經濟原因解僱員工不屬於第36條的情形:這類解僱須遵循第42條規定的單獨程序,包括徵求員工代表組織的意見,並提前30天通知省級Ủy ban nhân dân(人民委員會)和員工。
2.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Hợp đồng lao động không xác định thời hạn)
無固定期限合同沒有預定的到期日。對於公司著眼長期培養人才的核心運營崗位,例如運營經理、總會計師或內部法律顧問,這是標準做法。
簽約前須知
- 期限:沒有固定的結束日期。合同持續有效,直至任何一方依法解除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
- 適用對象:主要適用於越南本地公民。外國員工不能在越南合法持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典》第151條第2款,外國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期限嚴格與其工作許可證(或工作許可證豁免證明)的有效期掛鉤,最長為2年(按每個許可期計,可延期一次,最長再延2年)。
- 員工辭職通知:本地員工可以單方面辭職,無需說明理由,但須至少提前45天通知(企業管理人員、機組人員、航空維修和航班調度人員以及部分船員等特定崗位,根據第145/2020/ND-CP號議定,須至少提前120天通知)。
- 僱主解除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不能保證不被解僱,但解除合同須具備第36條規定的法定理由(通常須至少提前45天通知),或履行第42條和第43條規定的重組及經濟原因程序。第46條規定的離職補償金為每工作一年支付半個月工資,在合同因大多數原因終止時支付,包括合同到期、雙方協商一致、員工辭職以及依第36條解除合同,但因無故曠工被解僱或員工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情形除外。依第42條或第43條解僱的,則改為支付第47條規定的失去工作補貼,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最少兩個月。兩者均要求至少工作滿12個月,且已參加失業保險的期間不計算在內。
試用期提示(Hợp đồng thử việc):在簽訂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前,僱主通常會先設定正式試用期,依據是第24–27條。試用期最長分別為:180天(企業管理人員)、60天(需要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崗位)、30天(需要中專學歷的崗位、技術工人和業務人員),其他工作為6個工作日。期限不足1個月的合同不適用試用期。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該崗位正式工資的85%。
3. 服務合同與自由職業協議(Hợp đồng dịch vụ)
並非每項業務需求都需要直接聘用員工。公司可以聘請獨立設計師製作品牌素材,聘請譯者將技術手冊本地化,或聘請顧問開展特定的合規審計。在真正獨立的安排中,企業根據民事服務合同聘用服務提供者。
根據越南2015年Bộ luật Dân sự(民法典),服務合同是指由一方獨立當事人為另一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收取費用的合同。
簽約前須知
- 期限與範圍:由項目里程碑、明確的交付成果和商業時間表決定。勞動法規定的36個月上限和法定續簽上限不適用於真正的民事服務合同。
- 代扣稅款與開票(2026年規定):向未登記的居民個人自由職業者每筆交易或每期支付5,000,000 VND或以上時,聘用企業必須代扣代繳10%的個人所得稅(PIT),並向該個人提供電子扣稅憑證(Chứng từ khấu trừ thuế TNCN)。低於5,000,000 VND的付款無須強制代扣。該門檻由2,000,000 VND提高而來,根據第253/2026/ND-CP號議定,適用於2026年7月1日起的付款。如果個人扣除家庭情況扣除額後的全部應稅收入將低於納稅起點,可以向企業提交書面承諾,此時不予代扣稅款。
- 保險與福利:獨立服務提供者自行負責其稅務申報和個人保險。他們無權享受僱主出資的社會保險、法定帶薪假、公共假日工資或離職補償金。
外國人與小企業主合規清單
在越南簽訂協議之前,請核實以下核心合規要點:
- 核實真實的工作關係:判斷該個人是否在您的直接管理下工作、遵守規定的辦公時間並使用公司設備(僱傭),還是獨立交付約定的成果(服務提供者)。
- 核對外國員工的證件期限:確保勞動合同的起止日期與該外國員工工作許可證或工作許可證豁免證明上的有效期完全一致。
- 正確安排法定繳費:
- 越南本地員工:BHXH + BHYT + BHTN(合同≥1個月)。
- 外國員工:BHXH + BHYT(固定期限合同≥12個月,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和已達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除外;工作許可證不再是條件)。外國人免繳BHTN。
- 雙語優先條款:以越南語和英語雙語起草合同時,應加入明確條款,規定在出現行政或法律上的不一致時以哪種語言版本為準(勞動監察員在正式檢查時要求提供越南語版本)。
- 簽署形式:勞動合同一般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或依據《電子交易法》使用法律認可的電子簽名簽訂。口頭合同僅適用於期限不足1個月的臨時工作,但有一些例外。
結語
在越南選擇合適的合同結構取決於三個因素:運營控制程度、崗位存續時間以及勞動者的國籍。標準的國際合同範本很少符合越南的監管要求,而錯誤認定員工身份會帶來實實在在的財務和監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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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指南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正式的法律或稅務建議。法定要求可能因公司法律結構、行政所在地、勞動者國籍和具體經營情況而有所不同。在簽訂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之前,請向越南的合格專業人士確認現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