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越南公民結婚的外國人通常無需標準工作許可證即可在越南工作——但前提是僱主已完成豁免所需的手續。以下是相關條件、所需文件,以及大多數公司忽略的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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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越南公民結婚的外國人在越南勞動法中處於特殊地位:他們通常無需持有標準工作許可證即可在越南工作。對員工而言,這省去了冗長的申請過程;對僱主而言,這減少了招聘過程中的成本和行政負擔。
然而,這項豁免普遍被誤解,而且誤解的方向始終如一。“免辦工作許可證”被理解為“無需任何文書手續”,而事實上,僱主仍須在員工開始工作前通知勞動主管機關。弄錯這一點,會讓一項合法的豁免變成合規問題。
法律依據
該豁免源自2019年Bộ luật Lao động(勞動法典)第154條第8款,其規定與越南公民結婚並在越南居住的外國員工無需持有工作許可證。具體實施規定現載於第219/2025/ND-CP號議定,該議定於2025年8月7日生效,並終止了經第70/2023/ND-CP號議定修訂的第152/2020/ND-CP號議定中有關外國員工的規定。在該日期之前撰寫的指引(目前仍有大量在流傳)引用的是舊議定,因此值得核實您所依據的資料的時效。
兩個要件缺一不可。僅有婚姻不夠,僅有居住也不夠:豁免適用於同時滿足兩者的人。
實踐中的三個條件
婚姻必須依越南法律獲得承認。如果婚姻在越南登記,這一點很簡單:一份由越南主管機關簽發的結婚證,簽發機關通常是Ủy ban nhân dân(人民委員會)。如果婚姻在境外登記,可以記入越南戶籍登記簿,自2025年7月1日起,該手續由鄉級Ủy ban nhân dân(人民委員會)辦理。這是最有可能造成延誤的一步,值得儘早著手。
居住必須合法。法律條文所指的是“在越南居住”的外國人,實踐中意味著持有與您的家庭身份相符的有效簽證或臨時居留卡,並辦理適用的暫住登記。該豁免僅涉及工作許可證;它並不涉及您在越南停留的權利,該權利仍取決於您的出入境身份。
僱主必須通知勞動主管機關。這是最常被忽視的義務。不會簽發工作許可證,外籍配偶也不需要工作許可證豁免確認。取而代之的是,根據第219/2025/ND-CP號議定第9條第4款,僱主必須在預計入職日期前至少3個工作日,通知員工工作所在地的主管機關。如果跳過這一步,即使員工確實符合條件,僱主也可能被罰款。
通知包含哪些內容
由於外籍配偶無需辦理確認手續,第219/2025/ND-CP號議定第8條規定的完整材料不適用於他們。第9條第4款列明瞭通知必須載明的資訊。地方機關仍可能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因此請將以下內容視為起點,而非最終標準。
| 資訊項 | 說明 |
|---|---|
| 員工的全名、出生日期、國籍和護照號碼 | 與護照所載一致 |
| 僱主名稱 | 僱用該外籍配偶的機構 |
| 工作地點 | 決定由哪個地方機關接收通知 |
| 工作期限 | 預計的僱用起止時間 |
| 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 | 議定中未列出,但值得備好,以防地方機關要求 |
最終要求以接收通知的機關為準,值得直接向其確認,而不是依據一份通用清單辦理。
該豁免的作用與侷限
| 它可以 | 它不能 |
|---|---|
| 免除取得標準工作許可證的要求 | 賦予與越南公民同等的不受限制的工作權利 |
| 與完整的工作許可證途徑相比,縮短並簡化入職流程 | 免除持有有效簽證或臨時居留卡的需要 |
| 在僱主通知主管機關後允許合法受僱 | 免除僱主通知主管機關的義務 |
需要牢記的區別是:該豁免免除的是一份文件,而不是所有手續。受僱仍須在已通知主管機關的僱主處進行,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為什麼僱主應將其視為一項程序
對於在越南招聘的公司來說,身為越南公民外籍配偶的候選人,入職往往比需要辦理完整工作許可證的候選人更快、成本更低。但如果將通知步驟視為可有可無,這一優勢就會消失:漏報通知會使公司面臨罰款和檢查問題。
實用的建議很簡單:將工作許可證豁免視為一項申報,而不是無需申報,並在入職日期前至少3個工作日發出通知。
辦理順序
- 確認婚姻依越南法律獲得承認;如有需要,將境外登記的婚姻記入越南戶籍登記簿。
- 確認簽證或居留身份支持在越南生活和工作。
- 向僱主的人力資源或法務團隊提供文件。
- 僱主在入職日期前至少3個工作日,通知員工工作所在地的主管機關。
- 雙方保留通知和證明文件的副本,以備日後檢查。
常見問題
與越南公民結婚是否意味著我無需任何文書手續即可工作?
不是。它免除的是工作許可證,而不是所有手續。您的僱主不需要申請工作許可證豁免確認,但必須在您開始工作前至少3個工作日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我的婚姻是在越南境外登記的。它仍然有效嗎?
通常有效。境外登記的婚姻可以通過鄉級Ủy ban nhân dân(人民委員會)記入越南戶籍登記簿。由於這可能需要一些時間,這是整個流程中值得最先著手的部分。
我還需要簽證或居留卡嗎?
需要。該豁免僅涉及工作許可證。您在越南停留的權利仍取決於是否持有有效的出入境身份。
如果我的僱主沒有通知主管機關,會怎樣?
僱主可能被罰款。根據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的第283/2026/ND-CP號議定,未通知、逾期通知或遺漏必要資訊,個人僱主將被處以100萬至300萬VND的罰款,公司則加倍。
一份通知是否涵蓋在多個省份的工作?
不一定。通知發送至員工工作所在地的主管機關,因此在另一個省或中央直轄市工作的,也應向當地提出。請在員工開始在當地工作前向當地主管機關確認。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本文依據自2025年8月7日起生效的第219/2025/ND-CP號議定;相關要求因個案而異,可能因地方而不同,並會隨時間變化。如果您的情況涉及境外登記的婚姻、複雜的出入境記錄,或在多個省份或實體受僱,請諮詢越南合格的勞動或出入境專業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