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目錄8
直到不久前,在金店換美元在越南還是再平常不過的事。匯率比銀行好,沒人要看護照,兩分鐘就辦完。2026年,這扇門關上了。多方消息顯示,金店和首飾店如今都拒絕兌換外幣,外國人聚集的沿海城市裡排隊取款的ATM照片也在社交媒體上流傳。
本指南講清楚三件事:有哪些變化、現在哪裡可以合法換匯,以及那些最容易讓人踩坑的規定,包括只能買入卻不能賣出外幣的櫃檯、想在回國前把越南盾換回外幣就必須保留的收據,還有那條被普遍當成上限、其實並不是上限的現金申報標準。
2026年2月9日起有什麼變化
越南政府頒佈了第340/2025/ND-CP號議定,發布日期為2025年12月25日,規定貨幣與銀行領域的行政處罰。該議定自2026年2月9日起生效,取代第88/2019/ND-CP號議定。
有一點必須先說清楚:這並沒有讓非正規兌換變成違法行為,它本來就是違法的。新議定中的處罰檔次正是此前已經生效的檔次。改變的是執法。Ngân hàng Nhà nước Việt Nam(越南國家銀行)已致函Bộ Công an(公安部)、Bộ Công Thương(工貿部)和Thanh tra Chính phủ(政府監察總署),要求協同打擊非法外幣交易,實地效果立竿見影:多年來一直換匯的店鋪如今一律說不。
所以實際變化並不是出現了新規定,而是您過去可能用過的非正規管道消失了,仍在使用的人正在被罰。
處罰究竟有多重
該議定第27條規定外匯活動。其中兩類行為與大多數讀者有關:個人之間買賣外幣,以及在沒有兌換許可的經營場所買賣外幣。
| 兌換金額 | 個人處罰 | 是否沒收款項 |
|---|---|---|
| 低於1,000美元,首次 | 警告 | 否 |
| 低於1,000美元,再犯或多次違規 | 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 | 是 |
| 1,000美元至不足10,000美元 | 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 | 是 |
| 10,000美元至不足100,000美元 | 2000萬至3000萬越南盾 | 是 |
| 100,000美元及以上 | 8000萬至1億越南盾 | 是 |
有三點值得讀兩遍。
交易雙方都要受罰。店家和顧客各自擔責。據2026年1月報道的峴港一起案件,當時適用的是檔次相同的上一部議定,經濟安全警察對一傢俬營黃金企業處罰3000萬越南盾,對前來兌換的顧客處罰1500萬越南盾,並沒收涉案的越南盾和外幣,估值超過20億越南盾。
組織按雙倍處罰。表中金額適用於個人。組織實施同一違規行為的,罰款為兩倍。
沒收從警告檔次以上開始。首次兌換低於1,000美元的只處警告,不會被收走任何款項。從第一個罰款檔次起,外幣就可能被沒收,而其價值通常遠高於罰款本身。
未經許可從事外匯業務則是另一項更重的違規,具體視行為性質而定:個人處2億至2.5億越南盾,企業加倍。
哪裡可以合法換匯
持牌銀行。獲准經營外匯的商業銀行會買入您的外幣現鈔。Vietcombank、BIDV、VietinBank和Agribank是常見的幾家,但並非每個網點都辦理現鈔兌換,去之前先打電話確認。請帶好護照。
持證兌換代理。這些是經持牌銀行授權擔任其代理、並持有越南國家銀行證書的企業。根據第89/2016/ND-CP號議定第4條,代理點只能設在以下為數不多的場所之一:
- 被評定為三星級或以上的旅遊住宿設施
- 陸路、航空或水路國際口岸
- 經許可的外國人有獎娛樂場所
- 外國航空、航運、旅遊公司的售票處,或越南航空公司的國際售票處
- 有外國客人參觀購物的旅遊區、商業中心或超市
同一條還要求設有獨立的交易點:一個不與其他經營活動連在一起、只辦理兌換業務的房間或櫃檯。這正是金店不符合的條件。黃金企業並非不能持證,但兌換櫃檯不能就是首飾櫃檯,而且必須自行申請證書,大多數並沒有這樣做。
怎麼認出持證櫃檯。它必須公開掛出匯率牌,以及寫明授權銀行名稱和代理名稱的招牌,工作人員必須持有該銀行出具的、確認已接受真假外幣識別培訓的證明,並且必須給您開具收據。沒有銀行名稱、沒有匯率牌、沒有收據,就當它是無證點,轉身走開。
ATM。ATM直接從您自己的帳戶取出越南盾,是剛到越南時最簡單的合法選擇。請確認您所在銀行的境外取款手續費,以及該機器的單筆限額。
幾乎沒人提到的一條規定:代理只買入,不賣出
根據《外幣兌換代理管理規定》第4條,持證代理只能用越南盾向您買入外幣現鈔,不得向您出售外幣。
只有一個例外,而且是很有用的例外。設在國際口岸的出境隔離區內的代理,可以向已辦完出境手續的外國護照持有人出售外幣現鈔:
- 1,000美元以內,憑護照辦理。
- 超過1,000美元,須出示護照以及收據,即您當初在銀行或持證代理換匯時取得的收據。收據自開具之日起90天內有效。
這正是選擇持證櫃檯最實際的理由:它會給您收據,讓您在離境時把剩下的越南盾換回去。非正規兌換不會給任何收據,所以超過1,000美元的部分,您在機場沒有任何辦法換回來。
如果您常住此地並需要買入外幣
對常住居民來說,買入外幣是銀行的事,不是代理的事。銀行會為留學、就醫、商務出差、旅遊、探親或向境外支付費用等合法用途出售外幣,以其現有外幣來源為限。據越南國家銀行第2區分行表示,櫃檯購匯不可能不說明用途:請帶齊證明資金用途的材料。
日常請持有越南盾。在越南以外幣對商品和服務報價、做廣告、開發票或付款都受到限制,在許可情形之外這樣做會被處罰:以外幣報價、掛牌或定價的,處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以外幣支付的,按照與非法兌換相同的檔次處罰。以美元書寫的租約和診所價目表很常見,所以如果有人用美元向您報價,請先談妥折算方式,並準備以越南盾結算。
攜帶現金出入境
這是最常被報道錯的部分。其依據是第2條,載於第15/2011/TT-NHNN號通知。個人持護照經國際口岸出入越南時,攜帶超過以下數額的,必須向海關申報:
- 5,00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幣,或者
- 1500萬越南盾
這是申報標準,不是上限。您可以攜帶更多,但必須申報。越南媒體經常把它說成最高限額,其實不是。
同一份通知裡還有三個細節,每一個都能讓您少跑一趟:
- 帶出去的比帶進來的多。如果您出境時攜帶的數額既超過上述標準,又超過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的數額,海關會要求出示持牌銀行的確認函,或者越南國家銀行的書面批准。銀行須在收到完整材料後三個工作日內答覆,所以這件事沒法到了機場再辦。
- 帶出去的就是帶進來的。如果數額超過申報標準但不超過入境時申報的數額,僅憑帶有海關確認的出入境申報單即可,該申報單有效期為12個月。
- 把帶進來的現金存起來。如果您想把攜帶入境的現鈔存入越南銀行的外幣帳戶,入境時就要申報,即使金額不超過5,000美元也要申報。帶有確認的申報單正是銀行據以收款的憑證,有效期為60天。
銀行卡、旅行支票、儲蓄存摺和各類有價證券完全不在上述標準之內。
未申報或申報不實,按海關領域的處罰議定處理。不按規定攜帶外幣出入境另行處罰,為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
一份簡要行動清單
- 剛到時,在航站樓用ATM取款,或在機場櫃檯換一小筆錢應急。機場和酒店的匯率通常不如銀行。
- 金額較大時,帶上護照去辦理現鈔兌換的銀行網點。
- 在任何地方交錢之前,先問這個櫃檯是否持證,找一找匯率牌和寫有銀行名稱的招牌,並確認您將拿到的確切金額。
- 保留每一張收據。正是它讓您在離境時把超過1,000美元的越南盾換回去,有效期90天。
- 不要圖街頭的匯率。自由市場匯率和銀行匯率之間的差價是真實存在的,而這也正是罰款與沒收存在的全部原因。
- 用越南盾支付。以越南盾刷卡和轉賬可以完全避開這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