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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月1日起,越南簽發三個摩托車駕照類別:A1、A和B1,分別與發動機排量或車輛類型掛鉤。舊的A2、A3和A4駕照已不再簽發,但仍然有效。另外,50cc或以下的摩托車(以及部分低功率電動輕便摩托車)不需要任何摩托車駕照。
主要摩托車駕照類別
| 駕照 | 適用範圍(摩托車) | 典型用途 |
|---|---|---|
| A1 | 125cc及以下(或電動11 kW及以下)的兩輪摩托車。2025年1月1日之前簽發的舊A1駕照適用於50cc至175cc以下。 | 日常踏板車和小型摩托車最常用的駕照(例如Honda Vision、Air Blade 125、SH 125i以及許多租賃車輛)。 |
| A | 125cc以上(或電動11 kW以上)的兩輪摩托車,並涵蓋A1的全部範圍。 | 新駕照騎125cc以上的車輛時必須持有,從Air Blade 160、PCX 160、ADV 160和SH 160i等踏板車,到更大的旅行車和運動型摩托車。 |
| B1 | 三輪摩托車,並涵蓋A1的全部範圍。 | 三輪車和載貨三輪式摩托車。 |
2025年的變化來自越南的Luật Trật tự, an toàn giao thông đường bộ(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第36/2024/QH15號,該法重組了駕照類別,使其與國際標準更加接軌。
A2、A3和A4怎麼樣了?
這些類別已不再簽發,但2025年1月1日之前核發的駕照按原有條件繼續有效:
- A2:適用於175cc或以上(或電動14 kW或以上)的兩輪摩托車,並涵蓋舊A1的全部範圍。
- A3: 三輪摩托車,並涵蓋舊A1的全部範圍。三輪車的新駕照以B1類別簽發。
- A4: 1,000 kg以下的拖拉機。這從來都不是道路摩托車駕照。
2025年的關鍵變化:A1現以125cc為上限
- 對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簽發的駕照,A1類別適用於125cc及以下(或電動11 kW及以下)的摩托車。
- 根據該法的過渡條款,2025年之前簽發的舊A1駕照對50cc至175cc以下(或電動4 kW至14 kW以下)的兩輪摩托車繼續有效。A1駕照沒有到期日。
- 持2025年起簽發的駕照騎125cc以上的摩托車,您需要A類別。2025年之前的A1仍然涵蓋175cc以下的車輛,2025年之前的A2則涵蓋更大排量的車輛。
非常小的車輛(輕便摩托車)無需駕照
根據同一部2024年的法律,某些低排量車輛被歸類為輕便摩托車(xe gắn máy),不需要摩托車駕照。
您可以在沒有摩托車駕照的情況下騎行,前提是車輛滿足全部以下條件:
- 汽油發動機:排量 ≤ 50 cm³,且設計時速 ≤ 50 km/h。
- 電動機:功率 ≤ 4 kW,且設計時速 ≤ 50 km/h。
- 騎行者至少年滿16歲,符合健康要求,瞭解道路規則並能控制車輛。
這些規定意味著許多“50cc”踏板車和部分低功率電動踏板車可以無證騎行,但最常見的110–150cc租賃車輛不符合條件,需要A1或A駕照。
這對外國人有什麼影響
要在越南合法騎行50cc以上的摩托車,外國人一般需要以下其中一項:
- 一本越南摩托車駕照(A1或A),適用於在越南生活、工作或學習的外國人:如果您持有剩餘有效期至少90天的簽證或臨時居留卡、永久居留卡,或外交或公務身份證,可以換領有效的本國駕照,或者通過越南的考試(最低年齡18歲);
- 一本國際駕駛許可證(IDP),須由1968年《維也納公約》締約國簽發、涵蓋摩托車,並與您的本國摩托車駕照一起隨身攜帶;或
- 一本與越南簽有駕照互認協議的國家或地區簽發的駕照,且對您所騎摩托車的類型有效。
要點:
- 越南只承認1968年《維也納公約》締約國簽發的IDP。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不是該公約的締約國,因此它們簽發的IDP在越南無效。
- IDP不能換領越南駕照。
- 只適用於汽車的駕照(B類)不能用於騎摩托車。
- 無有效駕照騎行將被處以罰款:200萬至400萬VND(125cc及以下的摩托車)和600萬至800萬VND(125cc以上的摩托車),而且發生事故時可能導致旅遊保險或醫療保險失效。
快速參考:什麼車需要什麼駕照?
- ≤ 50cc汽油車或 ≤ 4 kW / ≤ 50 km/h電動輕便摩托車:無需摩托車駕照(騎行者須年滿16歲)。
- 51–125cc(或電動 ≤ 11 kW): A1(適用於2025年起的新駕照)。
- 125cc以上(或電動> 11 kW): A(舊A2駕照對175cc及以上的車輛也繼續有效)。
- 三輪摩托車: B1(舊A3駕照繼續有效)。
資料來源與延伸閱讀
- Luật Trật tự, an toàn giao thông đường bộ(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第36/2024/QH15號(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第34條(輕便摩托車的定義)、第56條(輕便摩托車騎行者無需駕照)、第57條(駕照類別和有效期)、第59條(輕便摩托車最低年齡16歲)和第89條(2025年之前簽發駕照的過渡規則)。
- 關於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的第168/2024/ND-CP號議定:第18條規定了無證騎行的罰款,125cc及以下和125cc以上的摩托車分別規定。
- 關於駕照考試、外國駕照換領和國際駕駛許可證的第108/2026/TT-BCA號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取代第12/2025/TT-BCA號通知)。
- 彙總2025–2026年適用於外國人規則的實用指南,包括IDP要求和常見的租車情形。







